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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华《燕赵文化》第四章:农业发展的极限

2013-9-7 20:03| 发布者: 燕赵文化网| |原作者: 张京华来自: 燕赵文化网

摘要: 目前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探讨古代文化和农业社会,其目标最终都要归结到使古代文化和农业社会实现从古代到现代的变革这一点上。本书由主题所规定,不直接探讨实现变革的问题,而着重论述古代文化和农业社会本身;不过 ...


孔子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其中所说的贫与不贫、寡与不寡,并不是实有形态的绝对数值,而是概念思辨和心理上的含义,是如果社会财产分配公平则无所谓贫与不贫、寡与不寡的意思。这和近代《英轺私记》中“外洋以富为富,中国以不贫为富;外洋以强为强,中国以不好胜为强”的思考方式是一样的。荀子也说:“天下害生纵欲,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物不能赡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又说:“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固有余足以衣人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墨子之言昭昭然为天下忧不足,夫不足非天下之公患也,特墨子之私忧过计也。”所说的足以食人、足以衣人也是就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秩序方面而言的。孟子在描述其王政理想时,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虽然认为可致富足,但其所达到的程度十分有限。儒家一派在论述社会经济时,对于富足程度的描述往往只具有相对的意义,而不具有绝对的意义。荀子在《天论》中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已经明确指出了自然界财富的有限和不足性。此后,如汉代贾谊说:“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唐代陆贽说:“地之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也都明确提到了农业生产的极限问题。认识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有助于对传统农业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它所面临的困境作出恰如其分的估计。

 

以下就粮食产量、土质、植被、物种四方面作一探讨。

 

粮食产量。《汉书·食货志》记载战国初期李悝在魏国“尽地力之教”时的粮食产量是:“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据吴慧计算,此亩为战国时周亩,合今0.328市亩。石为汉代大石,合今0.333市石。折成今量为亩产205.8市斤。《管子·轻重甲》又说:“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钟为12.5小石,合7.5大石,说明战国时齐国的产量与魏国相同,都是亩产一石半。

 

西汉时期的粮食产量,据《汉书·食货志》从荀悦《前汉纪》所记晁错之语,百亩之收为三百小石粟或一百大石米,折成今量为亩产281市斤,较战国时略有增加。

 

土地的潜力和限度,据《孟子·万章下》和《礼记·王制》记载:“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就是说每户农民平均两名劳动力耕种一百亩土地,中等情况可以供应九人,较高的限度可供十一人,较低的下限则降到七人。《吕氏春秋·上农》也说:“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损。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管子·揆度》则说:“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综合看来,其最高的上限指数为十一,最低的下限指数为五。其跨度为相差一倍稍多。

 

在两种情况下粮食产量可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一是精耕细作。中国古代精耕细作的传统开始得很早,到战国时已相当成熟,在辨土、审时、深耕、除草、通风、培本、治虫、施肥等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人工灌溉保墒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吕氏春秋·审时》中说到:“得时之禾,长秱长穗,大本而茎杀,疏穖而穗大,其粟圆而薄糠,其米多沃而食之强。得食之黍,芒茎而徼下,穗芒以长,抟米而薄糠,舂之易而食之不噮而香。得时之麦,秱长而茎黑,二七以为行。而服薄(禾旁羔字)而赤色,称之重,食之致香以息,使人肌泽且有力。”已经细微到分辨粮食的色香味并注意到它的营养价值和美容价值了。李悝在魏国行“尽地力之教”,是典型的精耕细作经营,其成效“上熟其收自四,中熟自三,下熟自倍”。也就是说它的产量可较一般亩产多二至四倍。《荀子·富国》说:“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再获也是二倍。西汉时赵过发明代田法,成帝时氾胜之发明区种法,也都是典型的旱地集约经营,区种法甚至要求在大旱时节“负水浇稼”。实行代田法后,“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善者倍之”。实行区种法后,“一亩常收百斛”,“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石”,“胜之试为之,收至亩四十石”。其产量是一般耕地亩产的55至14倍,成效尤为显著。然而区种法的要求甚高,实际上难于大面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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