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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陈独秀“嫖娼出北大案”历史真相

2014-11-27 17:14| 发布者: 燕赵文化网| 来自: 浙江在线

摘要: 1919年3月26日的夜晚,北京的汤尔和家灯火通明,北大校长蔡元培和另两位北大教员沈尹默和马叙伦正在这里讨论北大文科学长陈独秀的去留问题。汤尔和不是北大员工,但当时他是左右北京学界的重要人物,甚至蔡元培执掌北 ...



参与讨论陈独秀去留的马叙伦

参与讨论陈独秀去留的沈尹默

 
陈独秀被不动声色地解除文科学长职务,虽然继续担任教授、由校方给假一年,但他跟北京大学的关系却从此破裂。这件事对陈独秀的打击,可以在汤尔和的日记中寻找到蛛丝马迹。两人在路上相遇,后者看到前者“面色灰败,自北而南,以怒目视”。
 
十六年后,胡适与汤尔和就此事在信中展开争论。胡适主张把“公行为”和“私行为”分开:一方面认为公共人物(Publicmen)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他们的私行为也有可能对公众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不赞成任何人把私行为当做攻击某人的武器。在胡适看来,借私行为攻击陈独秀的真正用意是变相攻击北大新思潮的领袖,3月26日的会议导致了“国中思想的左倾,《新青年》的分化,北大自由主义者的变弱”。汤尔和则认为陈独秀本为“不羁之才”,不会安于教授生活,即使没有这件事情,也会离职而去。不难看出,胡适的辩解有些道理却不够完满,汤尔和的假设看似周全却避重就轻。
 
在胡适看来,那一天晚上的会议“不但决定北大的命运,实开后来十余年的政治与思想的分野”——这未免有些夸大其词。但如何评估“教授嫖娼案”,却成了一道悬置了近百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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